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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清理危货运输休眠企业和车辆

来源: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时间:2016-08-09

8月4日,省运管局印发《关于做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休眠企业和休眠车辆清理工作的通知》(甘运物流[2016]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州)运管局(处)全面开展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清源”行动,进一步做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休眠企业、休眠车辆清理及相关管理工作。

《通知》中明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休眠企业主要包括: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放射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运输)许可证件的企业,未按最低车辆数要求按期投放运力的;已取得许可证件、但现已达不到许可条件的。新准入企业仍在车辆投放期的不包含在内。休眠车辆主要包括:已配发《道路运输证》、但现已达不到一级技术等级的车辆;甘肃省重点营运车辆日常规范性监管系统上连续6个月未能显示运行轨迹、未及时履行报停等手续的;车辆已发生转籍、过户、退出运营、报废等异动,在管理台账及标准协同式道路运输管理系统中未及时提取、核销相关信息的。

同时,《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六项工作:一是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及执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除治理、运输资质与运输经营活动等情况的判别,准确界定休眠企业范畴,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和清理相关资质或经营范围;二是要开展企业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核查备案工作,对企业法人代表无法及时履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及时勒令整改或督促变更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发生变动的,要督促企业及时向原许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三是对经核实发现的休眠企业和休眠车辆,按照《道路运输管理工规范》给予最长6个月的整改期限,届时仍达不到许可准入条件的,要及时吊销相关运输资质,收回许可证件;四是要严格执行《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相关管理程序,督促运输企业及时办理车辆新增、转籍、过户、报停、退出、终止经营等相关手续;五是持续跟进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严防未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从事相关运输经营活动;六是督促企业落实危货运输车辆联网联控月度上线检查制度,确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上线率和联网联控工作落实。

为做好此项工作,省运管局已通过甘肃省重点营运车辆日常规范性监管系统数据筛选出45家不符合国家法规规定从业条件的企业,以供各地参考。

(省运管局货运物流管理处 李富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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