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运管局进一步加强营运客车安全达标实车核查工作
来源: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时间:2018-03-08
日前,我省正式启动了营运客车安全达标实车核查工作,在此基础上,省运管局根据交通运输部《营运客车安全达标实车核查工作规范》有关要求,就进一步加强我省营运客车安全达标实车核查工作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明确安全达标实车核查工作主体。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为营运客车安全达标实车核查工作实施主体,具体负责营运客车安全达标实车核查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落实至少一名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具体负责实车核查工作,按照《工作规范》规定的核查程序和要求,认真开展营运客车安全达标实车核查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营运客车安全达标实车核查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本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达标客车基本信息、结构布置、车辆配置及安全防护装置等项目的实车核查工作。具体实车核查工作也可委托辖区内合法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根据《工作规范》明确的核查方法说明,认真填写《营运客车安全达标实车核查记录表》,对检验检测机构实车核查结论为符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还应根据实车核查结果进行复核确认,出具核定的结论并记录在《营运客车安全达标实车核查记录表》中。《营运客车安全达标实车核查记录表》应纳入车辆技术管理档案。
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达标实车核查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严格按《工作规范》实施本辖区内的核查工作,建立健全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核查车辆管理档案,建立健全检验检测机构核查工作委托机制并对受委托检验检测机构实行有效监督。要严格按照既定的各项工作制度执行,确保核查工作公平、公正实施。对不按《工作规范》及有关标准实施核查和发放证件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应加强对受委托实施核查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其核查结果进行抽查,凡发现不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核查、弄虚作假的要予以查处并及时终止委托工作。
同时,省运管局许可的道路班线客车、包车(旅游)客车安全达标实车核查工作由车籍所在地市(州)运管机构组织实施。各地运管机构要严把客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口,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要求采购车辆,坚决杜绝不合格车辆进入我省道路运输市场。(局维修检测处 强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