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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运管局全面开展2018年全省道路运输市场重点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时间:2018-05-17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精神,省运管局近日制定了《2018年全省道路运输市场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甘运市监[2018]14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全省道路运输市场,优化市场运行环境,加快推进道路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方案要求,全省各市州运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我省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的任务目标,聚焦影响行业发展和市场运行的突出问题,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我省道路运输行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市场监管的新机制,统筹谋划和部署2018年道路运输市场督促检查工作重点,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注重实效,提升效能,加快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格局。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化道路运输市场体系,确保建成体制比较成熟、制度更加定型的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要加强道路旅游客运市场监督管理和稽查检查。严格旅游(包车)客运牌证核发管理,加强旅游(包车)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严抓道路旅游客运市场监督管理,加大对违规旅游客运企业的稽查力度。二是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稽查检查。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危险货物运输行政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对“清源”行动、危险货物停车场专项治理及“休眠企业”、“休眠车辆”清理工作和管理机构的各类管理台账资料、管理体制机制进行督查。进一步严格停车场安全管理、车辆动态监控、企业及人员资质资格管理,督促企业规范危险货物运输作业、市场经营行为,督促整改非法改装、未按要求检验、未按要求加装安全防护装置的运输车辆。三是加强道路运输维修市场监督管理和稽查检查。认真梳理行业法规文件,为加强监管提供法理依据,提高执法监管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排摸梳理行业情况,将违法行为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处罚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明确吊证、注销、限期改正、责令停业相关条件,切实加强对行业企业执法监管。全面强化汽车维修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力度,提升维修从业人员技能、服务、道德等各方面素质和水平,在维修行业内营造 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培训市场监督管理和稽查检查。严格落实国家标准,规范驾培机构经营行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过程动态监管,规范教练车辆管理使用,及时发布市场风险预警公告,引导驾培市场健康发展。同时要对驾培机构的培训场地、教练车辆和驾培机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黑车”培训、车辆挂靠培训、拼车培训和场外训练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责令驾培机构立即停业整顿。五是加强汽车客运站、货运物流园区等领域的监督检查。要在抓好重点监督检查环节外,适时组织开展对汽车客运站、货运物流园区等领域的监督检查,省运管局将适时成立监督检查组,采取公开督查、暗访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片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此次全省道路运输机构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依法做好道路运输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一是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职责、统一部署、规范执法,采取公开督查、暗访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流程、内容和时限,将随机抽查结果以及监管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考量因素。二是加强纪律,规范执法。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提高处罚透明度,严格执行运政执法的各项规定,认真做好调查询问笔录和处理情况记录,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处罚必须做到认定事实清楚、处罚有据、符合法定程序。三是严格考核,做好总结。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底全省道路运输机构目标责任分解考核一项重要指标依据来抓,将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整体情况形成专题书面报告,省局将在年终考核中对道路运输市场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考核评比。四是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在开展稽查活动、随机抽查期间,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努力构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覆盖广泛的督查活动宣传氛围,打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团结协作的运管执法队伍新形象。(局市场监督处  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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