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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全省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7.36%

来源:甘肃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时间:2024-04-28

根据全省营运车辆碳排放强度核算结果显示,2023年度我省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7.36%,超过交通运输部要求的“下降5%”目标。

我省自2022年起对“十四五”期间全省营运车辆碳排放强度进行核算,该项指标是交通运输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重要约束性指标,指标计算采用抽样方式进行,通过对全省营运车辆保有量、客运量、货运量、周转量变化趋势进行梳理分析,充分考虑受疫情影响及经济复苏后运输效率、燃料消耗率、客车上座率和货车空驶率等能耗指标影响因素。据核算,2021-2023年度我省营运车辆每百吨公里排放CO₂较2020年同比分别下降7.89%、11.17%、7.36%,均超过交通运输部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要求的“到2025年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相较2020年下降5%”的预期目标。

“十四五”以来,为加快推进我省道路运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加快道路运输结构调整,积极开展兰州南亚国际班列和兰州新区空铁海公等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有序开展网络货运工作,全省共有80余家网络货运企业获得经营许可。完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积极推进兰州、武威、酒泉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加大新能源汽车宣传推广力度,2023年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72.01%。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全省绿色出行比例达到61.54%,其中,兰州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4.74%。推动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闭环管理制度,有效推进超标排放车辆维护修理,减少排气污染物排放,全省已建成M站92家。鼓励企业创新运输组织模式,加快对高耗能高污染排放车辆的淘汰、非标准托盘等器具的更新,鼓励购置清洁能源车辆,积极推动道路运输行业降本增效、绿色发展。同时,组织开展全省公路水路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评估工作,及时提供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方面的基础数据和证明材料,已形成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全省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指标考核评估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维修检测科  苏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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