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4年第6号
广大货车司机朋友:
截至目前,板房运输费用结算工作已进入尾声,由货车司机本人直接从我单位结算费用的,我单位已到税务部门开具增值税发票,将增值税在运费暂扣税金中予以支付,并将扣除税金后的余额拨付至各货车司机。司机收到运费产生的个人所得税需由司机本人进行缴纳,请各位货车司机按国家税务规定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运输保障专责组
甘肃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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