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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安排部署2023年道路春运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甘肃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时间:2022-12-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督促全省各市州认真做好2023年道路运输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日前,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道路运输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春运期间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清醒认识春运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要充分认识2023年春运工作面临的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落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考虑2023年春运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研判辖区道路春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制度措施,确保春运期间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压紧靠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结合辖区实际和春运安全生产形势,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行业安全稳定。要加强与公安交管、自然资源、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动,强化冰雪、大雾天气分析研判,充分利用微信群、手机短信等有效传播途径,及时发布气象信息,督促企业做好风险防范,做到早预警、早研判、早准备、早处置,必要时采取停班、停运等措施,保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要突出“两客一危”、汽车客运站和货物堆场等重要领域、重点部位,针对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各类安全隐患,加强风险管控,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凌晨2至5时停车休息和三级以下山区道路夜间禁止通行等规定,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三品”检查、身份查验、实名售检票及营运客车安全例检等制度,督促驾驶员发车前落实安全告知和“五不两确保”安全行车承诺。要加强春运车辆的安全性能检测维护,完善安全设施设备,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要强化“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加快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应用,对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要及时纠正或提醒,对人为干扰动态监控行为,要严肃处理。要加强人员准备,对所有投入春运的驾驶员全面开展安全培训,重点提升防御性驾驶技能、恶劣天气及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技能。要加强联合监督检查,针对受疫情影响运输车辆、人员长期低负荷运行的实际,以及客流恢复和疫情新挑战,联合相关部门深入一线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督促企业对运输线路、场站设施、运输设备、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资格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自改,严历打击驾驶员营运资质不符、“三超一疲劳”、车辆动态监控制度不落实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驾驶证记满12分的营运驾驶员参与春运。

认真做好道路运输疫情防控工作。要统筹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要认真实施春运疫情防控政策,持续做好客运站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督促从业人员落实防疫政策,加强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品的供应保障,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行车要求,原则上不安排出现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从事运输活动。要广泛开展宣传,引导乘客健康理性出行、错峰出行,并持续提高防护意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要完善客运站从业人员突发规模性疫情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并有针对性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强化值班值守、应急保障和信息报送。要加强春运期间的安全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进一步细化应急预案,做好应急保障准备,督促辖区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细化完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事故、疫情防控等应急预案,加大培训和应急演练力度,增强针对性和实战性。要提前备好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强化运力调配,提高应急保障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要进一步强化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要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向相关部门上报信息。

来源:中心安全监督科 雷治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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