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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多措并举做好汛期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工作

来源:甘肃省道路运输局 时间:2022-07-1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暑期、汛期道路客运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客运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日前,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印发通知,对暑期汛期全省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工作作出进一步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大风、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防汛减灾形势严峻复杂,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全力做好我省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

《通知》要求,一要高度警惕,清醒认识道路客运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立足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细化实化各项工作举措,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力做好暑期、汛期道路客运领域安全防范和应急保障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行业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要突出重点,着力加强道路客运领域安全监管。督促客运站经营者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 要求,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做好旅客行李物品、行李舱托运货物的源头安检,严防违禁物品进站上车;要对长距离省际客运班线实施重点监管,稳妥有序开展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强化源头安全风险管控,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合理制定运输计划,控制夜间运行时间,严格按规定配备驾驶员,保障驾驶员合理休息时间或规范开展接驳运输;要督促旅游包车客运经营者提前研判行经线路恶劣天气、高风险路段等运营安全风险,提醒驾驶员做好安全防范,依托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加强运营过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要会同相关部门精准摸排农村群众农忙时段务工和学生返乡返校出行需求,统筹辖区内运力资源,做好运输服务供给,通过预约响应、提供包车服务等方式满足农村群众和学生潮汐性集中出行需求;要会同公安机关和乡镇、村委会等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黑车”、货车、农用车,选择乘坐合规交通运输工具出行。

三要加强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对道路客运经营者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车辆动态监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疫情防控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从严查处客运车辆违规站外配客、未持有效包车牌运行、破坏卫星定位装置、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安全告知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加强运营线路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强化不良天气和复杂路况条件下的安全驾驶技能培训,切实提升驾驶员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要综合防治,统筹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按照最新版《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八版)》要求,严格落实客运站和客运车辆消毒通风、运输组织、人员防护、信息登记、防疫宣传等防控措施,坚决防范疫情通过道路客运环节传播扩散。加强值班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一旦出现强降雨、洪水、泥石流等灾害预警,及时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调整运营计划或停班停运,坚决保障运输安全。

(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安全监督科 雷治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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