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新区运管处:
依据《甘肃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管理试行办法》(甘运输〔2011〕13号),省局以甘运客〔2016〕5号文件对我省2015年市(州)际客运班线需求信息(第二批)进行了公示,结合公示期间的反馈意见,经省局2016年3月15日行政许可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下10条市(州)际客运班线需求信息(见附件)正式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将公布的客运班线需求信息在运政大厅公示栏、市(州)运政信息网进行公布。省局将通过运政大厅和甘肃省道路运输信息网(www.gs-ys.com)等平台公布。
二、对公布的10条市(州)际客运班线需求信息,各市(州)符合资质条件的客运经营者可自2016年3月21日起45日内到省局运政大厅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班线经营许可业务。
三、对同一条新增客运班线有两家符合资质条件的客运经营者申请的,由经营者所在市(州)运管局(处)综合客运经营者安全管理、运营服务以及质量信誉考核等情况确定一家经营主体后函告省局城乡客运管理处。超过三家申请的,由省局统一组织进行招投标确定经营主体。
联 系 人:强玉龙 联系电话:0931-2376512
附件: 2015年市(州)际客运班线发展需求信息表(第二批)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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