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道路运输局转发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及营运客车安全带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公警令发〔2019〕),自2019年5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省组织开展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及营运客车安全带使用“两个专项工作”。
“两个专项工作”分部署自查、督促落实、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推进实施,要求各市(州)运管机构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沟通协作,一方面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督促运输企业完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及维护,完善动态监控平台建设、维护及管理,完善动态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完善车辆动态信息处理。通过安全检查、通报约谈、执法处置等方式,以“装没装、开不开、纠没纠、真不真”为重点,全面加强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另一方面加强营运客车安全带使用。督促客运企业完善车辆安全带配备及维护,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
同时,还要求各市(州)运管机构联合公安交管部门组织客货运输企业开展针对性自查自纠,通过不定期抽查,加强监管平台执法管理,落实源头隐患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省道路运输局安全监督处 蒋威)
甘肃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版权所有1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编号:陇ICP备14001550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3020012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