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印发方案,对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方案》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抓实抓细道路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积极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围绕全国及我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行业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环节,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有效预防火灾事故,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加大重点区域消防安全检查,实施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和易燃可燃物品清理,加强重大节会消防安全防范,强化火灾防控工作措施,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灭火救援协作联动机制,强化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此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从《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3月底,共分为动员部署(2022年12月5日前)、集中整治(2022年12月6日至2023年3月23日)、总结验收(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1日)三个阶段,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准研判整治、强化信息报送,严格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火灾预防能力,维护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来源:中心安全监督科 孙海
甘肃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版权所有1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编号:陇ICP备14001550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3020012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