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有关要求,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甘交技术函〔2019〕62号)文件精神,省局就道路运输行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省局要求从三个方面抓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抓好道路运输行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从运输装载源头及运输过程做好污染防治预防,为降低颗粒物污染、提高春夏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基础。二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督促货运站场设置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库、仓储库棚、场地等设施,对裸露场地进行绿化或遮盖,搬运装卸作业应当轻装轻放,防止破损撒漏等,且货物包装技术、质量要符合国家要求;要加强对煤炭、砂石、渣土、灰浆等散装货物、流体货物集散地以及货运站等货运源头的监督检查,督促货运源头单位履行车辆合法装载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车辆进行装载并做好防护措施,对货运站超限超载配载并放行出站,车辆没有采取必要措施导致货物脱落、扬撒而造成路面环境污染的进行相应的处罚;要不断强化营运货车准入管理,加强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尾气排放检验和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进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不得配发《道路运输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手续;同时要鼓励封闭式运输,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的车辆装备,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的应用。加快淘汰更新老旧、高能耗和高排放营运车辆,减少氮氧化合物、颗粒物等有害气体的排放。三是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环保意识,增强扬尘防治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污染防治工作良好的舆论环境。
(省道路运输局货运物流处 李富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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