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选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枫桥经验”有关精神及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
会议指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要深刻理解总书记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深远立意,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中心干部职工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继续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自觉,坚定宪法自信,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不断提升中国宪法理论和实践的说服力、影响力。
会议强调,意识形态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决定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必须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扎扎实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要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持续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和问题,切实加强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舆论阵地的管理。要充分挖掘宣传素材,加强行业正面宣传,牢牢守住意识形态主阵地,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规范有序。
会议指出,“枫桥经验”是建国以来广为传诵的群众工作和综治工作典型,要深刻把握“枫桥经验”的时代内涵,充分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注重抓基层打基础,在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中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结合道路运输工作实际,千方百计化解基层矛盾,千方百计解决人民愁盼,提升人民群众出行服务水平,把“枫桥经验”学习好、坚持好、发展好。
会议要求,要以当前正在开展的“纪律教育月”活动为契机,切实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好、宣传贯彻好、执行好,坚定不移推进中心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学规明纪的表率,对《条例》要反复学、深入学,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学,深刻对照反思、自觉规范言行;要做敬规畏纪的表率,始终对党的纪律怀有尊崇和敬畏之心,把纪律作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做遵规守纪的表率,时刻用纪律来约束自己的一思一念、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坚决做到忠诚担当、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各党支部书记要按照“纪律教育月”活动相关要求,组织支部党员深入系统学习《条例》及其他党章党规党纪,持续深化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为推动全省道路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证。
会议还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全球可持续交通高峰论坛致贺信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讲话精神进行研讨交流。
(中心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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