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印发《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和《公路水路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指南(第三版)》。
针对上一版指南,《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明确了从事跨省运输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应配合接受“落地检”;更新了出现本土疫情区域重点物资运输保障措施;根据风险区划分原则的变化,更新了出现本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道路货运疫情防控要求,使疫情防控工作更贴合实际,更加符合疫情防控新要求。
结合国家二十条优化措施要求,《公路水路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指南(第三版)》对于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补充了“开展5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相关内容,对防疫工作进行了优化。
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定不移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物流保通保畅,进一步提高行业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全省道路货运经营者和场站运营单位将严格按照新版指南要求,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做好消毒通风、运输组织、人员防护和健康监测、应急管理、宣传引导以及闭环管理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严格落实精准通行管控政策,坚决纠正层层加码、“一刀切”等过度通行管控行为,确保货运物流外溢防控和保通保畅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中心货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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