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运人〔2016〕12号)
各市(州、矿区)运管处(局),兰州市城运处、新区运管处,各道路运输驾驶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系统运营公司: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交运发〔2011〕106号)以及我省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系统备案的相关要求,经省运管局组织审查和综合评定,确定对北京博奥中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恒利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中寰卫星导航通信有限公司3家单位运营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系统予以备案(详见附件),首次备案有效期为1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的备案单位应当在备案有效期满前30日内向省运管局人力资源处提出延续申请,经组织审查符合继续服务条件者,延续备案有效期,否则自行退出。
二、通过备案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行业管理要求做好服务工作,履行服务承诺,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省运管局人力资源处报送课件更新信息(每年课件更新不低于12学时)。若被反映或发现不能有效履行服务承诺、达不到服务质量要求的备案单位,经查实,我局将取消其备案资格。备案资格取消的单位,不得再次申请备案。
三、通过备案的单位提交备案的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省运管局人力资源处进行备案更新。
四、通过备案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系统,由各市(州)行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自主选择使用。
附件:甘肃省道路运输驾驶员网络远程继续教系统备案单位名单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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