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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启道路定制客运服务新模式

来源: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时间:2018-11-06

      11月5日,省运管局印发《甘肃省道路定制客运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移动互联网引领道路客运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动开展定制客运试点工作,加快传统道路客运向多样化旅客运输服务转型升级步伐。
      《办法》明确:定制客运服务要以移动互联网信息技术为依托,充分发挥道路客运机动灵活、快速小批量的比较优势,实现“门到门”、“点到点”运输,满足旅客多样化、个性化出行需求,全面提升道路客运发展质量和服务效能。《办法》对开展定制客运试点在市场准入、运营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作出相关要求。在市场准入方面,《办法》要求开展市际定制客运服务的企业具备二类及以上客运班线经营资格,拥有5辆及以上专门从事定制客运服务的7至9座乘用车;企业应制定运营方案;客运车辆驾驶人应符合相关要求;由省运管局核准并配发市际定制客运道路运输证和标志牌,实行备案管理。在运营管理方面,《办法》要求定制客运实行公司化公车公营模式,禁止挂靠经营或承租经营;市际定制客运服务运营线路至少有一端在车辆车籍所在地;定制客运企业依托互联网平台实施组织客源、车辆调度和运费结算,根据旅客出行需求,在服务区域内自主确定上下客点,但不得依托汽车客运站组织、载运乘客,干扰正常的班线客运站内组客运营秩序。在安全管理方面,《办法》要求定制客运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定制客运车辆实行安检、报班, 驾驶员负责对上车乘客的行李安检和实名制验票,并以行车日志形式进行备存;每5辆车配备1名替班驾驶员,高速公路单程600公里以上、其他公路单程400公里以上的定制客运车辆,必须配备2名以上驾驶人,并严格落地休息制度。
      我省作为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开展定制客运的试点省份,《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充分发挥道路客运企业和互联网融合优势,开展快速灵活的个性化定制客运服务,不断探索道路客运服务新模式、资源整合新模式,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出行新需求。就此,我省将严格依照《办法》审核定制客运试点申请实施方案和服务规范标准,通过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强化统一组织管理,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扩大定制客运经营范围,加快传统道路客运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推进转型升级。(局城乡客运管理处  雷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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