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20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行业要闻 > 正文

我省组织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专项检查

来源:甘肃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时间:2023-08-24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经营行为,提升驾驶培训质量,从源头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近日,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工作从2023年8月10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重点检查驾培机构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教练员、教练车、教学场地、教学设施设备配备及管理,计时培训系统使用,教学组织管理,执行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新驾驶人培训质量、三年内驾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情况及各地驾培机构备案管理、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主管和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压实驾培机构培训主体责任,以规范经营行为、提升培训质量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驾培市场检查,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夯实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质量,提升新驾驶人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通知》强调,各地公安主管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按照检查工作重点部署,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检查标准和整改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数据研判、调查问卷等方式,深入驾培机构和学员,从严从实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反馈,依法依规督促整改。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积极引导驾培机构转变培训理念,摈弃“闯关、过关、应试培训”认识,更加注重学员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驾驶能力的培训。

来源:省运输发展中心从业人员培训科  辛文斌



甘肃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编号:陇ICP备14001550号 甘公网安备 620103020012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