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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成功查处一起违法违规运输危险货物案件

来源: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时间:2016-08-02

7月11日下午,甘肃省道路运输应急指挥中心接实名举报称,约有7辆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从新疆运输氢氧化钠经甘肃运往四川成都。接此举报后,我局积极安排甘南运政执法力进行了查处。

7月12日17时许,甘南运管局查获新疆籍运输车辆2辆,车上装载约75吨氢氧化钠。经查,该批危险货物是由新疆圣雄氯碱有限公司委托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邦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运输承运,运往四川成都。被查车辆隶属邦运物流公司,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其装载危险货物的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确保车内危险货物安全,甘南运管局第一时间将车辆迁移至僻静安全地带,做好防雨、防水等防护措施,并安排运政人员进行24小时专人值守。对此,省局积极提供技术支持及法规政策上的指导,协调新疆运管机构、克拉玛依市运管处、甘南运管局等部门共同做好此案件的查处工作,并就相关案情向交通运输部及省安委会、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省公安厅进行了备案。目前,甘南运管局已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7条、61条、63条分别给予涉事车辆各3万元罚款决定,车内危险货物已于7月16日、17日分别委托兰州、白银的合规车辆转运。按照行政执法有关程序,甘南运管局在整理相关案卷、证据资料后,将有关情况向车籍所在地进行通报。

此案是近年来我省查处的一起数量较大、违规违法运输危险货物的案件。对今后处置同类型案件提供了宝贵经验,对如何做好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提高道路运输依法行政水平意义重大。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李富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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