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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度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第五批)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道路运输局 时间:2020-12-23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兰州市道路水路运输服务中心、兰州新区运管处:

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道路运输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甘运市监〔2020〕1号)文件要求,省局对我省2019年度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第五批)进行了公示,根据期间接到反馈意见,最终第五批共评定321家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47家、客运企业(含旅游包车企业)104家、一类维修33家、综合性能检测站41家、出租汽车客运企业83家、网约车企业13家;其中AAA级企业164家、AA级企业140家、A级企业16家、B级企业1家。现予以正式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考核结果公布工作

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将《2019年度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第五批)》在本市(州)运政信息网进行公布。省局将在甘肃省道路运输信息网(https://www.gs-ys.cn)平台进行公布。

二、做细考核结果整改工作

对考核结果连续两年评为A级和本年度考核评为B级的道路运输企业,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在本辖区内进行通报,并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期内,根据《甘肃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甘运市监〔2018〕3号)、《甘肃省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印发甘肃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等 6 个办法的通知》(甘运发〔2009〕21 号)等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暂停办理新增许可、车辆更新、扩大经营业务范围等相关事项。对整改合格的道路运输企业恢复办理相关业务,整改后仍不合格或整改不合格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严格按照上述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做实考核结果运用工作

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大力推行考评结果的应用,对考核为AAA级的企业,要在企业经营权招投标时优先考虑、在企业转型升级时优先扶持、在参与政府招投标时优先推荐等,引导和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运用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注重质量、维护信誉,加快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附件:2019年度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定结果(第五批)

甘肃省道路运输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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