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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运管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来源:天水运管局法规宣传科 时间:2017-05-16

516日,张家川县运管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县各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维修企业、驾培机构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局长马敏洲主持。

会上,学习了《关于省交通运输厅对秦安明察暗访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并安排了2017年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会议指出,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处于核心地位,保障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是关键,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除了行业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外,更需要企业充分认识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从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出发,要充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体系,采取多种安全措施,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会议强调,一是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二是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三是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企业全体人员分为生产岗位、保障安全生产岗位和监督安全生产岗位类别,责任制为:1.是否明确各岗位人员;2.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范围;3.是否明确各岗位考核标准;4.是否制定责任制考核办法;5.是否成立考核组织;6.考核组织是否实施责任制考核并形成记录;7.考核产生结果是否公开;8.是否按照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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