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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省(市)际客运班线重新许可(第四批)及部分变更班线信息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时间:2017-01-12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新区运管处: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结合道路客运班线重新许可相关要求,省运管局以甘运客〔2016〕55号文件对拟许可的省际、市(州)际客运班线及部分班线变更信息进行了公示。结合公示期间的反馈意见,经研究决定,对以下 7条省际客运班线(附件 1)、10 条市(州)际客运班线(附件 2)重新许可信息及2条客运班线变更信息(附件 3)正式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将重新许可客运班线信息以文件形式在运政大厅公告栏、市(州)运政信息网进行公布。省运管局将通过局运政大厅和甘肃省道路运输信息网(https://www.gs-ys.cn)等平台公布。

二、道路客运企业可在信息公布之日起 60 日内由业务员到省运管局运政大厅按相关规定办理班线重新许可业务。

三、运力投放程序及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省际、市际客运班线重新许可工作的通知》(甘运政〔2013〕19 号)执行。同时,对运力较为密集的重点线路统筹现有车型结构,推行标准化,做到同线路、同车型。

附件1 2016年省际客运班线拟重新许可信息表(第四批)

附件2 2016年市(州)际客运班线拟重新许可信息表(第四批)

附件3 客运班线拟变更信息表.xls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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