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
现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印发给你们,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2012年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同时废止。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2016年8月18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道路运输管理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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