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文明驾驶教育活动
来源:甘肃省道路运输局 时间:2018-12-14
近日,省道路运输局组织开展全省道路运输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活动,以全面提升全省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素养、安全文明驾驶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稳定运行。
活动要求道路运输企业要着力构建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长效机制,为持续推动道路运输安全、健康和稳定提供坚强保障。一是要严把从业资格准入关,完善和落实相关培训和考试制度,使培训考试工作做到有法有据、规范有序,真正起到提升驾驶员素质的作用。二是要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强化驾驶员从业行为规范,引导驾驶员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观,开展驾驶员岗位承诺,始终做到安全第一、遵纪守法、诚信服务。三是要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对驾驶员继续教育主体责任,以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安全承诺、防御性驾驶、货物装载栓固、车辆性能维护能力教育为重点,提升安全驾驶素质和文明交通意识;以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为典型案例,对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应对车辆突然出现故障、车辆爆胎等突发问题的驾驶技能,以及应对处置车辆起火、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的应急演练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四是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建立驾驶员培训档案,在驾驶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后,定期或不定期对培训的成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五是要按照交通运输部《深化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对于驾驶员诚信考核周期内有计分记录、但未达到20分的驾驶员,要接受不少于6个小时的网络学习教育;对于诚信考核周期内记满20分的驾驶员,要接受不少于18个小时的网络学习教育。六是要与公安交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抄告被吊销、注销、降低准驾资格、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员信息及时进行比对,对已经吊销、注销、降低准驾资格、驾驶证记满12分的,以及通过其他部门发现的驾驶员吸食毒品、患有影响安全驾驶疾病等不适合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的,要依法注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宣传引导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培养驾驶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树立科学安全思维,促进关键岗位驾驶员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改进提升我省营运客货运驾驶员安全驾驶水平和文明驾驶素质,从源头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局人力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