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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时间:2016-02-29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新区运管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非税收入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深入推进收费管理改革,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和标准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费[2009]284号)、《关于调整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线路标志牌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4]826号)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0元/证

2、车辆营运证10元/证

3、线路营运牌:其中:铝制80元/证、纸质20元/证(含包牌、临牌)

4、从业人员资格证10元/证

(二)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智能卡(IC卡)式道路运输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0]41号)规定,IC卡50元/卡。

发放IC 卡电子证件的从业人员和营运车辆,不再发放纸制车辆营运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不得征收纸制证件工本费用。

(三)根据省发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5】20号)要求,交通部门在组织我省经营性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时,向参加道路旅客运输考试、道路货物运输考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考试考生收取考试考务费,,具体标准为:理论考试50元/人.次,实际操作80元/人.次(含部所属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收取的理论考试8元/人.次,实际操作10元/人.次)。

二、收缴管理

(一)上述“(一)、(二)”中收费全部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属省级政府非税收入,收费收入缴入省级国库,纳入省级财政部门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中经与省财政厅协商,由省运管局统一征缴清分,除按规定应向交通运输部在中央财政开设的非税汇缴专户上缴的非税收入外,其余收费收入缴入省级国库,纳入省级财政部门预算。

(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甘肃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非税收入管理(试行)办法》(甘运财[2010]22号)有关要求,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管理非税收入,对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及其依据等应在本单位醒目处向社会公布,切实做到依法征收非税收入。不得扩大收费范围,确保应收尽收,不得多征、少征或擅自减征、免征、缓征,不得隐瞒、转移、截留、坐支、挪用、私存私放、私分或变相私分非税收入款项,不得改变非税收入的项目、范围和标准。不得“账外设账”、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

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或处分。

(三)各单位按规定征收的非税收入应分项目名称及时全部缴入省运管局后由省局集中清分,缴入中央国库和省级国库,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滞留非税收入。

财政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如下:

名称: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账号:621060110018010027448

开户行:交行兰州敦煌路支行

三、票据管理

(一)各单位要加强票据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建立票据台账,建立健全相关票据的领用、保管、发放、缴销、审核制度;各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让、转借、串用、代开、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和销毁票据,禁止利用各类票据乱收费、乱罚款或超出标准和范围进行收费。

(二)各单位非税收入票据实行“交旧领新制”,遗失票据应及时报告,并按规定登报作废,保证各类票据准确填制,安全和合法使用。

四、报表管理

省局建立季、年非税收入征缴情况报表制度,每季、每年与各单位对账。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分项目填报非税收入征缴情况,非税票据情况按领取票号、使用票号、未用票号及缴销票号填报。各单位在每季终了5日内填报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非税收入征缴季报情况表,纸质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版同时报送省局,年度报表在每年终了7日内报送省局。

传真号:0931—2376575

联系人:段小霞    联系电话:0931—2376553

五、监督检查

(一)各单位应加强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上级单位的监督检查,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和处理。

(二)各单位应及时按要求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

(三)各单位应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和强制赞助捐赠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


附件:1.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非税收入征缴季报情况表

    2.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非税收入征缴年报情况表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1月28日





甘运财[2016]2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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